关于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81818威尼斯城研究基地“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”预立项项目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

来源:81818威尼斯城(新版)发布时间:2023-08-16作者:创建部门:旗山校区

各有关单位:

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、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团队推荐、校社科处审核,设立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81818威尼斯城研究基地“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”专项预立项项目46项(详见附件1),现将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立项方式

1.正式立项条件: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予以正式立项。

1)项目阶段性成果“三报一刊”《学习时报》《中国教育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福建日报》(理论版)刊发的。

2)项目阶段性成果获在职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。

项目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,成果投稿单位需以基地为第一完成单位,正式刊发并提供成果原件。

2.资助额度: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,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。

3.撤销预立项:项目预立项后,如果项目成果未达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,予以撤销预立项。

二、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

1.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。

2.最终成果: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为论文集,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(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),字数不少于6千字;应用研究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,须提供一份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(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),字数不得少于1.5万字。

3.研究期限:研究期限为1年,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。

三、阶段性成果材料

现请各团队于9月7日前将阶段性成果材料(一式1份)交至社科处(明德楼713室),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:shkxc@fafu.edu.cn

联系人:甘右眉,联系电话:83789311

 

附件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81818威尼斯城研究基地“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”专项预立项名单.xlsx

 

 

社会科学处

2023年8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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